2023届(春季)论文撰写工作安排(18级高起本)
|
||||
|
||||
1.选题工作(2022年7月4日-7月11日) 选题必须与专业培养要求密切相关,尽量结合专业实际、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。毕业论文(设计)应难度适中、工作量饱满,符合本科毕业综合训练的要求;避免题目空泛、过大或过小。符合论文替代要求的,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替代的文件要求执行。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和审核学生选题,在审批表中明确选题意见,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要指导学生重选。 选题阶段,由学生自拟课题提交指导教师审核,并填写“论文题目审批表”。学生选题只有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。 2.开题工作(2022年7月28日前) 学生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,完善课题研究方案,完成开题报告工作,将开题报告的相关内容提交给指导教师,并填写“开题报告审批表”。指导教师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工作,认真审查学生开题报告,在审批表中明确开题意见。 3.论文撰写(2022年10月13日前) 学生根据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课题的调研、实验、设计以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,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写作,并在教师指导下及时修改。在此期间,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每位学生应进行不少于6次的过程指导,并需要对学生在“论文指导记录册”中填写的指导记录和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。 4.论文查重及复检(2022年10月18日-29日) 学生将撰写的毕业论文(设计)提交指导教师,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,由学生自主进行论文查重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,论文成绩为不通过。 文字复制比≥30%的,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,学生修改并提交后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,可以进行复检。 (注:文字复制比,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。) 5.论文终稿提交(2022年11月15日前) 学生需在查重后根据指导教师意见,修改论文,并将论文定稿、论文指导记录册及查重报告(全文标明引文)提交至人文楼739办公室。 论文终稿提交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,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终稿的,视为论文成绩不通过。 6. 论文评阅(2022年11月22日前) 由评阅委员会(小组)结合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及我校毕业论文评分标准,给出最终成绩。 评阅后,学生需根据评阅委员会(小组)意见,修改论文,并于评阅结束后的一周内提交论文终稿至人文楼739办公室。
英语学院(继续教育) 2022年7月4日 |
||||